颱風假薪水怎麼領?網教:想領薪可請特休 唯有「這1項」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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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陳佳鈴報導

有人開心放颱風假,卻有人也擔心颱風假賺不到錢或被公司扣錢。(示意圖/資料照)

▲有人開心放颱風假,卻有人也擔心颱風假賺不到錢或被公司扣錢。(示意圖/資料照)

颱風山陀兒來勢洶洶,今(2)日全國22縣市停班停課。有人開心放颱風假,卻有人也擔心颱風假賺不到錢或被公司扣錢。就有網友在網上發文詢問,「大家放颱風假會被扣錢嗎」?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回應,老闆有權利不支薪,但不能多扣薪,尤其「這1項」不能扣除。

有一名網友在Dcard上發文表示「自己換過幾家公司,第一次看到薪資條寫颱風天未出勤扣錢」原PO也好奇,網友遇到這樣的狀況多不多?

文章發出後,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不支薪」、「我們公司不支薪,想領薪水要自己請特休」、「颱風假不支薪」、「是說不扣錢,但不支薪,其實也算變相減薪的概念」、「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颱風假不支薪的公司」、「不能扣除全勤」。

另外也有許多網友留言稱自己的公司是佛心公司會支薪,「看這麼多都未支薪,原來我們公司這麼佛心」、「我以為支薪正常」、「我們公司好棒,颱風天不出勤給薪水」。

至於颱風假的薪水該怎麼算,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假其實不適用民間企業,因此在未危急勞工安全的情況下出勤,就屬於正常工作日,雇主仍需支付勞工出勤的報酬。

至於颱風天上班有沒有加班費,如果本來就是上班日,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除了支付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但如果雇主只給當日工資,也不違法。

除非當天是勞工的休息日、國定假日,或是工作時數超過8小時,雇主才需依《勞基法》規定給予勞工應得的加班費或補休。

舉例來說,颱風假當天為休息日,而雇主要求出勤,若勞工的延長工時在2小時以內,雇主應支付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4/3;工時超過2小時,則雇主須支付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5/3。

若颱風災情影響到勞工出勤安全,公司決定放颱風假,雇主是「可以」不發放當日工資的,但不能將勞工缺席視為「曠職」,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要求員工請事假或特休,更不可以此作為理由解雇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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