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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一體?老公癌末快死了 妻「先領存款」被判刑…律師曝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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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楊惟甯報導

丈夫癌末,妻子在他臨終前先去領出銀行裡的存款被判刑。(圖/翻攝自Pixabay)

▲丈夫癌末,妻子在他臨終前先去領出銀行裡的存款被判刑。(圖/翻攝自Pixabay)

即便是夫妻,也不等於可以隨意管理對方的財產!近期一起案件引起了社會關注,一位再婚女士眼看著丈夫即將過世,在他咽下最後一口氣之前,擅自去銀行將其名下的300多萬元存款領走,遭繼子女提告。對此,律師蘇家宏便指出,即使夫妻間再濃厚的感情,若無「合法授權」,擅自動用財產、使用對方的印章就是偽造文書,即便提領時行員通融,仍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回顧此案,2022年3月,新竹一名莊姓男子因肝癌末期在安寧病房去世。然而,在他生命的最後時刻,他的二婚妻子黃女卻未經任何合法授權,拿著莊男的印章和身份證,擅自前往農會、郵局及銀行提領了近310萬元的存款。事後,莊男與前妻所生的兒女發現後,立即提起訴訟。最終新竹地院依照偽造私文書罪,判決黃女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並處以30萬元罰金。

這宗案件引發了關於遺產處理、夫妻財產及法律授權問題的廣泛討論。蘇家宏律師也特別撰文說明,即便夫妻之間的感情再深厚,但對於財產的處理,仍須依照法律程序來進行。

蘇家宏說,即便是配偶,若未經合法授權,就不能擅自處理另一方的財產。尤其在莊男過世後,黃女未能獲得有效的授權或合法繼承的權利,無論這筆錢是屬於共同財產或是個人財產,黃女都無權取用丈夫名下的財產。

及便是配偶,也不能擅自處理另一方的財產。(示意圖/Pixabay)

▲及便是配偶,也不能擅自處理另一方的財產。(示意圖/Pixabay)

蘇家宏進一步解釋,當配偶過世後,所有的財產將由遺產繼承人共同繼承,而不是由單一配偶決定如何處理。蘇家宏說,在法律上,夫妻的財產並非自動成為共同財產,除非有明確的協議或法律認可。因此,無論夫妻感情多深厚,任何涉及財產的行為,都必須經過法律程序,並得到所有繼承人的同意。

「對於再婚家庭而言,這一點尤其重要!」蘇家宏表示,如果未能事先進行適當的財產規劃,遺產分配往往會引發爭議。對於像莊男與黃女這樣的再婚家庭,最好在配偶過世之前就先進行遺產安排,包括擬定合法的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這樣一來,即便配偶過世後,仍能依照法律程序來處理遺產,避免家庭成員間的衝突和法律糾紛。

蘇家宏強調,若黃女在事前先與繼子、繼女達成協議,並獲得合法授權,這筆款項可能就不會引起這樣的爭議。然而,若未經同意擅自提領,就會觸犯法律;且即便行員通融,其他繼承人仍可主張那是爸爸留下來的遺產,最後仍然要計入遺產,公平分配。

對此,蘇家宏便表示:「在情感上,夫妻財產應該是一體的,但是在法律的認定上卻不是如此!」如果不了解法律誤觸法網,不只多走了冤枉路,還要受到刑事程序的制裁,財產也沒多得,其實很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