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買賣房屋宜提早與專家一同規劃節稅方案。(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新年即將來臨,相信大家已經在做來年規劃。而如果有想要賣房,在有念頭的那一霎那就該開始準備了!因為買賣房屋都有許多稅賦,而政府也有政策獻給「符合條件」的人。例如常見的「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來減輕土地增值稅,但這兩個是什麼意思?又應該如何執行?有哪些坑要避開呢?讓經驗豐富的踏取國際開發藍德義協理白話分析給你聽!
一般來說土增稅稅率為累進稅率約在20%~40%不等,而以下介紹的兩種方式,可以將稅率降至 10%!簡單敘述兩者特性及異同:「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的共同點是「必須為自用住宅」,且須在該地設有戶籍,差異點為使用次數、產權條件、持有年長、面積限制。
◉「一生一次」顧名思義雖然一人一生只能使用一次,但許多人不知道的事,這一次的申請,可以使用在「多戶」自用住宅,只要符合條件且在同一天簽訂買賣契約與申報土增稅,則可以在一生一次中使用不只一戶自用住宅的優惠。
如果要申請一生一次,則在出售前一年不可供營業或出租,且地上建物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而戶籍更需登記在該地。如果是自用住宅建築在1年內完成者,其房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現值 10%。
◉「一生一屋」則無次數限制,但需已使用過「一生一次」。雖然沒有次數限制,但是對於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則有較高的限制:三者都需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除了一樣需為自用住宅外,更需要連續持有滿 6 年,且出售前 5 年都沒有做出租或營業使用。
此外,兩者皆在「土地面積」上有所限制:一生一次的土地若是都市土地,則其面積需不超過約90 坪;若是非都市土地,則其面積需不超過約 211坪。一生一屋的土地限制則是更為嚴格,若是都市土地,則其面積需不超過約 45 坪;若是非都市土地,則其面積需不超過約 105 坪。
▲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的差別與規定。(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提到,曾經有位民眾提出疑問:「房子跟老婆共同為所有權人,出售時想要申請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需要由誰申請呢?」答案是:兩個人都需要申請才能有整筆土增稅10%的減免優惠,等於兩個人都消耗了一生一次的寶貴機會。否則未申請的所有權人所持有的部分,則會按照一般用地的稅率計算。
特別提醒關於自住自用的限制,很多民眾有的誤區是,將房產「無償」借給親友使用,此情節對於國稅局角度來看,容易被視為所有權人出租該不動產而獲利,進而導致稅賦減免不成還徒增額外個人綜所稅。踏取提醒這類狀況務必向國稅局提出「無償使用證明」及另外偕同兩名見證人至公證處辦理公證;法令更迭快速,你我既生活在法治的社會下,任何行事都須於事前多了解相關法令。
「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看似複雜,但其實只要掌握核心概念,提早規劃,就能有效降低賣房的稅務負擔,避免因條件不符而錯失寶貴的減稅機會。無論是選擇「一生一次」還是「一生一屋」,都建議大家謹慎使用、仔細計算,並將這些優惠留給最具效益的交易。新的一年即將展開,一起透過正確的稅務規劃,讓你的房產交易更具價值!
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
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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