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華碩發重訊針對美國專利敗訴案發表回應,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強調訴訟案中係採供應商之專利。(圖/翻攝自重大公開資訊觀測站)
華碩電腦(2357)因涉及專利侵權而遭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判決,需向力士科技(4923)支付1,050萬美元(約新台幣3.4億元)賠償金,並可能面臨後續的禁售令或更高的罰款。這一裁定引起了業界與市場的廣泛關注,但華碩在今(14)日發重訊回應,強調該案仍在處理中,並將依法提起上訴以維護公司利益。
華碩表示,該案件牽涉到其在美國銷售的部分筆電產品,這些產品內含的MOSFET(場效電晶體)元件被指控侵犯了力士科技的專利。華碩指出,這些元件來自其供應商,因此依據產業慣例,供應商應承擔相關的專利責任。公司強調,該案並非單純的自家技術問題,而是供應商所提供的技術未經充分確認。
華碩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會在美國法院的後續處理結果出爐後,與總公司進一步確認應對策略。華碩強調,作為全球領先的科技公司,將持續確保產品的技術創新與專利權益,並根據法律程序應對目前的訴訟。華碩今日開盤後震盪走低,最低一度跌至6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