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李宜樺報導
▲今年起,房屋稅2.0新制將首度開徵,符合條件的自住和出租房屋可享受輕稅優惠,民眾需在3月24日之前完成申報。(圖/永慶房屋提供)
財政部發布最新公告,今年5月起,根據房屋稅2.0新制將首度開徵,並將會對自住、出租房屋納稅義務人提供輕稅優惠。新制自2025年7月1日生效,並明定所有符合條件的自住及出租房屋須於每年3月22日之前完成申報(每年3月22日以前,今年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4日以前),錯過將無法享受優惠。
根據財政部說明,房屋稅2.0新制規定,自住與出租房屋可享受相對較低的稅率。自住房屋的稅率將降低至1.2%,出租房屋則會依租賃收入狀況,根據新規調整至更輕的稅率。這樣的改革,不僅是為了減輕民眾負擔,同時也鼓勵空置房屋進入租賃市場,提升住房利用率。
自住房屋申報規定
財政部指出,自住房屋享受輕稅的首要條件是必須完成戶籍登記,且房屋應當由納稅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若符合條件的住戶需要於2025年3月22日之前完成申報,這樣可確保在今年的房屋稅開徵時適用較低稅率。若納稅人未在此期限前完成申報,該房屋將會按較高稅率課徵,從而造成額外負擔。
財政部強調,對於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持有的自住房屋,若納稅義務人已經辦理戶籍登記,將會自動依戶政資料進行處理,無需再額外申報。但若未辦理戶籍登記的住戶,則會依照非自住房屋的稅率進行課徵,造成額外支出。
出租房屋享受輕稅
針對出租房屋,房屋稅2.0新制也規定,若出租房屋的租賃所得達到當地租金標準,將適用較低稅率。新制下的稅率會相對於非自住房屋減輕,這無疑對多屋族而言是個好消息,將有助於減少房屋空置,並推動更多房源進入租賃市場。
財政部提醒,出租房屋的納稅義務人,需於3月24日之前完成申報,並提供租賃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以確保能夠依照輕稅稅率來計算房屋稅。錯過期限的租賃房屋則將依照法定稅率徵收,並且無法享有輕稅優惠。
申報時間要把握,避免多繳稅款
財政部強烈呼籲符合自住及出租房屋要件的納稅義務人,要務必在每年的3月24日之前完成申報。未來如果未按時申報,將無法享受較低稅率,導致稅款增加。透過早日申報,不僅能夠減少不必要的經濟壓力,還能確保自己不會因為疏忽錯過優惠。
房屋稅2.0新制於2025年首次開徵,對於所有房屋擁有者來說都是一次重要的調整。民眾若有疑慮或需要協助,應儘早向地方稅務機關詢問並辦理相關手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