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鍾文智最近一次到派出所報到的身影曝光。(圖/翻攝畫面)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摩坦利投資負責人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獲利4億餘元,最高法院12日依證券交易法、洗罪等罪,部分撤銷自為改判刑定讞,累計刑期達30年5月,並啟動防逃機制。不過有媒體報導鍾文智人尚在台灣,但疑有準備潛逃出境之可能。對此,台北地檢署證實,因鍾文智13日未遵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依法簽發拘票拘提又拘提無著,認有逃亡或藏匿之情,於13日下午6點,依法發布通緝。
北檢表示,於12日下午4點多接獲鍾文智所涉證券交易法等案業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立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對鍾文智實施限制出境、出海等境管措施,並確認其依法院命令至居所轄區派出所報到情形尚無違常,包括最近一次應於3月10日報到,因此協請轄區分局密切注意其行蹤。
但13日中午,鍾文智未依法院命令遵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承辦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為其有逃亡之虞,立即依刑事訴訟法第469條第1項但書規定,簽發拘票,命警逕行拘提,結果拘提無著,認有逃亡或藏匿之情,於13日下午6點,依法發布通緝。
鍾文智被控炒作TDR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8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17年6月。三審最高法院認鍾文智犯違反證交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5罪,分別判處3年3月至9年10月不等刑期,另又犯洗錢罪,分別判刑8月、10月定讞,總刑期共計30年5月,待檢察官定應執行期。
原本鍾文智在案件審理期間,需受電子監控及定期赴警局報到,但電子監控部分,已於2024年10月17日到期後便未再延長。對此,高等法院表示,審酌其定期赴警局報到情況正常,並有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認增加保證金2000萬元應足以有效降低被告棄保潛逃可能,因此於2024年10月16日由其繳納2000萬元保證金後,未予延長其科技設備監控期間,仍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赴警局報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