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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這樣做也能省稅 財政部公布超狂節稅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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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李宜樺、王文承報導

財政部針對「房屋稅2.0」說明,「毗鄰房屋打通或合併使用」的自住認定方式。(圖/資料照)

▲財政部針對「房屋稅2.0」說明,「毗鄰房屋打通或合併使用」的自住認定方式。(圖/資料照)

房屋打通也能省稅金!財政部針對「房屋稅2.0」釋出最新解釋令,明確說明「毗鄰房屋打通或合併使用」的自住認定方式。民眾若將兩戶相鄰房屋打通自住,只要在其中一戶設戶籍,並符合相關要件,就能享有自住房屋稅率,大幅降低稅負。

根據財政部公告,考量部分家庭因生活需求打通毗鄰房屋整合使用,針對「毗鄰房屋」釋出新規,只要符合以下三大條件,即便僅一戶設戶籍,也能以「自住」身份課徵較低房屋稅: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3戶以內。

財政部公告,針對「毗鄰房屋」釋出新規,只要符合以下三大條件,即便僅一戶設戶籍。(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公告,針對「毗鄰房屋」釋出新規,只要符合以下三大條件,即便僅一戶設戶籍。(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新令 掀省稅潮

舉例來說,若夫妻各持有一戶毗鄰房屋,且已打通當作單一空間使用,只需在其中一戶設戶籍,並符合上述自住條件,就能適用自住房屋稅率。但要注意,若房屋未辦理建物合併登記,仍以兩戶計算戶數,不可忽視總戶數限制。

財政部提醒,毗鄰房屋若欲適用此稅率,須在114年3月24日前主動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經審核核准,才能在今年5月起適用自住稅率,否則仍以非自住高稅率課徵。

此項措施無疑對多戶家庭是一大利多,尤其對於因空間需求打通房屋的家戶而言,減稅有感。財政部也再次強調,民眾應及早申報,避免錯失減稅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