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台灣擬訂《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擬於六月底前送交行政院審議,幣圈野蠻生長年代恐將結束。(示意圖/PIXABAY)
為加強對虛擬資產市場的監理與保護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在去年委託外部研究團隊,開始著手研擬《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這份草案參考了歐盟、日本、韓國、香港、英國以及國際證券監理機構的相關規範,期間也邀集了專家學者、業者工會、中央銀行等單位展開多場座談,經過整合意見後,草案目前已完成,近期將依程序進行預告,並開放兩個月供各界提出意見。
整部草案共計50條,架構相當完整。開頭第1條到第5條屬於總則,說明立法目的、主管機關、名詞定義,以及未來在創新實驗與國際合作上的方向;第6條到第10條則訂出虛擬資產服務業者(VASP)如何申請許可,包括專營規定、資本額、負責人資格等。
接下來第11條到第23條屬於共通管理規範,對VASP的財務審慎原則、內控制度、客戶資產的保管與法定貨幣留存、資訊公開等都有詳細要求。針對不同類型業者,也有專章訂定管理方式,包括交換商需揭露交換資訊、平台商的資產上下架要審查、保管商與承銷商的業務處理細節等。
值得注意的是,有媒體詢問先前公聽會中是否有針對外界意見進行修正,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秘書尚光琪表示,主要的變動集中在「穩定幣」部分。過去對穩定幣的管理較為寬鬆,但現在草案明確要求,像USDT、USDC這類境外發行的穩定幣,未來若要在台上架交易,必須經過主管機關同意,並由交易所業者主動提出申請。金管會也強調,發生問題時將由平台業者負責,而非穩定幣發行方,這是為了提高管理的可控性與法律責任的落實。
外界也關心境外穩定幣若因此選擇在海外交易,是否影響監管效果?尚光琪表示,境外交易並非國內法令能直接觸及,但仍鼓勵國人選擇國內平台交易,若發生糾紛,至少能找到平台業者協助解決。
至於目前全台有23家已完成洗錢防制聲明的VASP,但金管會透露,截至目前為止,只有4家提出登記申請,另有6家是從未做過洗錢防治聲明的新業者。主管機關強調,3月31日是登記的截止日,屆時未申請者將會被從名單中移除,不得繼續提供服務,違者將依法辦理。至於這些申請案,審查作業將會在9月底前完成,若資料不齊也會通知業者補件。
金管會最後提醒,目前所有草案內容將會公告在官方網站,開放社會各界提出建議,預計今年6月底前依行政程序法將草案報送行政院,展開正式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