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辜仲諒涉澄清湖購地案遭判7年8月徒刑。(圖/資料照)
現任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理事長、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與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被控涉嫌以「低價高買」手法,購買澄清湖大樓,使得中信銀承受1億元的價差損失,台北地檢署2019年依《證交法》背信罪、財報不實等罪,將辜仲諒、中信銀專委張明田、中信銀投顧前董事李聲凱、中信金前財務副總林祥曦等人起訴,辜的妹婿陳俊哲也被檢方認定共犯但逃亡通緝中。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依銀行法判辜7年8月徒刑,即日(1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本案另外3嫌也遭重判,張明田判刑8年、林祥曦判刑9年6月、李聲凱判刑9年4月。均可上訴。
中信澄清湖購地案發生在2005年間,根據檢方起訴書表示,辜仲諒、李聲凱、陳俊哲等人得知清美公司董事長黃仁宗,有意以8.5億元出售位於高雄鳥松區的澄清湖大樓後,先以泰通公司台灣分公司買下大樓,再墊高價格,以9.5億元賣給中信銀,使得中信銀平白損失1億元。
檢察官先前曾將本案併入辜仲諒的「紅火案」審理,高院2018年間更一審將辜涉炒作結構債部分判刑3年半,但同時也將澄清湖大樓案退回併辦,檢察官因此在以另案將澄清湖購地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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