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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重訊處理規定 「這家」公司遭重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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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北極星藥業-KY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罰5萬元違約金。(示意圖/PIXABAY)

▲北極星藥業-KY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罰5萬元違約金。(示意圖/PIXABAY)

台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極星藥業-KY,公司代號:6550)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伍萬元之違約金。

北極星藥業-KY,114 年5月12日董事會通過民國114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乙案,經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31款情事,惟北極星-KY延遲輸入重大訊息,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處以新臺幣伍萬元之違約金。

此次,北極星藥業-KY遭裁罰事件,顯現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的重要性。證交所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上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規定,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間接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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