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iNEWS

「這家」公司遭重罰5萬 違反重訊處理規定!
  • A-
  • A
  • A+

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麗嬰房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之規定,遭罰5萬元違約金。(示意圖/PIXABAY )

▲麗嬰房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之規定,遭罰5萬元違約金。(示意圖/PIXABAY )

台灣證券交易所,對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911)延遲發布重大訊息及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違約金。

麗嬰房(2911)113年底生產製造改為全面委外生產關閉廠房乙案,經查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3款及第11條第1項第3款情事,惟麗嬰房公司延遲發布重大訊息及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5萬元,並函知麗嬰房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發布重大訊息及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規定,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間接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此次,麗嬰房遭裁罰事件,顯現發布重大訊息及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的重要性。證交所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於決策時應審慎評估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
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