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房屋稅2.0開徵,被爆北市逾5萬車位稅單出錯,財政部急發函修正!(圖/財政部提供)
最後一天!房屋稅繳納期限今(2)日截止,財政部提醒民眾,遇到三種狀況,包括繳款書遺失、稅單內容錯誤,或無法一次繳清,都能依法申請展延,避免遭加徵滯納金。
今年適逢「房屋稅2.0」新制上路,最大變革為自住房屋須設籍、出租房屋需完成申報,方可適用1%或1.2%優惠稅率,導致不少民眾首度收到以高稅率課徵的稅單,引發爭議。財政部統計,台北市約5萬件、新北市9,000件停車位及附屬建物遭錯課,已要求地方稅捐機關依實際用途修正,並專案退稅,繳納期限同步展延30天。
財政部指出,若停車位、儲藏室、游泳池等附屬設施未出租營業,應比照主建物用途課稅,不得單獨課以非自住房稅率,並不納入全國住宅戶數計算,符合單一自住者可享1%優惠。超過豪宅標準如台北284.2萬、新北235.05萬元者,則維持1.2%稅率。
若納稅人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於今日前向當地稅務單位補發,並自補發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繳納。若稅單內容錯誤,核查後將重寄,繳納期限亦自新寄發日起重新計算。依法逾期每三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達10%;超過30日則移送強制執行。
另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財政部開放受影響民眾申請展延或分期,最長一年,分期最多36期,且免利息。財政部強調,首年開徵為測試期,各地政府已接獲明確指示,民眾若仍有疑義,務必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洽詢,確保權益不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