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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洗錢超過54億 第三方支付「易沛科技」負責人等18名被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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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易沛科技原為合法第三方支付,卻替非法博弈、地下期貨業者洗錢,1年多來金額超過54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易沛科技原為合法第三方支付,卻替非法博弈、地下期貨業者洗錢,1年多來金額超過54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專營第三方支付的易沛網路科技公司,被爆替非法博弈、地下期貨業者洗錢,金額高達54億餘元。全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洗錢、賭博、組織犯罪等罪起訴總經理明仁宇等18名被告,並建請法官量處6年至8年不等刑期。

檢調追查,易沛科技成立於2011年1月,為取得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署,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能量登錄之業者,總經理明仁宇為實際負責人。卻自2023年起,為增加公司代收付之額度,規避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不得接受其他第三方支付業者簽約成為客戶等規範,找人頭成立台達、全盛、博星、戲城、新遞等人頭公司,作為金流通道商,向「歐買尬數位科技」公司申請虛擬帳號、繳費代碼等。

另又設立台易通、月畔森、金志展、國銳等多家人頭公司,作為易沛科技的特約商店,但實際卻是經營非法博弈娛樂城及地下期貨交易平台,即可以易沛取得的虛擬帳號或繳費代碼,作為賭客、投資人入金的管道,將賭資及地下期貨交易之款項偽裝成特約商店販賣遊戲點數等商品所得。出金時則使用特約商店或配合之公司以銀行設定批次轉帳方式,將款項匯至賭客等指定帳戶內。

總計非法博弈洗錢金額高達47億5702萬餘元,地下期貨收受入金部分,達7億938萬餘元。自2023年8月起至2024年12月間,1年半時間不法金額超過54億餘元。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發起、主持、操縱、指

揮犯罪組織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罪、期貨交易法非法經營期貨交易業務等罪,一共18名被告,16家人頭公司,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皆依法起訴。

檢方認為,易沛公司為明仁宇發起,卻辯稱對非法博弈、地下期貨業者身份不知情,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量處8年以上有期徒刑。易沛公司財務主管,也是明仁宇的女友陳子瀅則推稱不清楚易沛公司營運情形,與特約商店經營之業務,顯然卸責,建請法院量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明仁宇的特助姚嘉樂則被建請量處6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