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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弊案翻版?綠能虧損爛攤收尾 台鹽回擊「賤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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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台鹽發聲明澄清媒體失實報導,強調收購合法合規,收購台鹽綠能民股每股0.917元,為淨值2.6倍並非賤價,公司強調依法治理並強化資產活化,改善營運體質。(圖/翻攝自台鹽網站) 

▲台鹽發聲明澄清媒體失實報導,強調收購合法合規,收購台鹽綠能民股每股0.917元,為淨值2.6倍並非賤價,公司強調依法治理並強化資產活化,改善營運體質。(圖/翻攝自台鹽網站) 

台鹽公司(1737)16日針對聯合新聞網報導「陳啟昱讓公司虧損 台鹽還賤價買民股…股東損失逾20億提告」一文,發表澄清聲明,強調該報導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台鹽指出,旗下台鹽綠能公司因前經營團隊涉及弊案,導致嚴重虧損,截至113年底每股淨值僅剩0.34元。公司依法依鑑價結果,以每股0.917元收購民間股東股份,屬合法合規程序,並非外界所稱的「賤價收購」。

台鹽表示,該收購案經三位會計師複核、專業機構鑑價並依照公司治理流程審慎進行,且收購價格為當時淨值的2.6倍,完全符合市場公平原則。至於媒體所稱「30%股權價值逾20億元」,台鹽澄清,台鹽綠能資本額為3.7億元,30%股權之淨值僅約387萬元,根本無法支持所謂「巨額損失」的說法。

針對報導中提及七股台區段與渡子頭案場的開發議題,台鹽也進一步說明,七股台區段案場位於總量管制區,依法無法開發,出售該資產是為了降低經營風險;而渡子頭案場開發則具高度不確定性,因此公司所做處置皆為依法依程序辦理。此外,所有資產與財務數據皆依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列帳,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台鹽強調絕無隱匿或造假情事。

針對報導中所提「高達數十億元資產」說法,台鹽直言,若真如媒體所稱,台鹽綠能公司不可能僅剩0.34元的每股淨值,該說法顯然與財務現況明顯不符。公司重申,現任經營團隊均依法派任,所有決策恪遵法令,未來也將持續推動台鹽綠能的整頓與轉型,強化營運效率與資產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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