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iNEWS

台積電內鬼/它也曾竊台積電 割地賠款下場曝!專家喊比照中芯日商巨賠
  • A-
  • A
  • A+

財經中心/李宜樺報導

股癌引用2009年中芯竊密案和解條款,呼籲台積電比照辦理向日商索賠。(圖/資料照)

▲股癌引用2009年中芯竊密案和解條款,呼籲台積電比照辦理向日商索賠。(圖/資料照)

財經自媒體「股癌 Gooaye」開轟!針對台積電(2330)2奈米內鬼案,他在臉書上直指雖然媒體報導焦點是外流給東京威力科創(Tokyo Electron)員工及可能的北海道Rapidus,但員工未必只偷給母公司,也可能轉交給其他廠商。不過,這不影響台積電「比照中芯案」索賠的正當性。

股癌引用 2009 年中芯竊密案最終和解條款,強調這是產業界可複製的成功案例:

  • 中芯向台積電支付 2 億美元(分五期至 2013 年付清);

  • 無償轉讓 17.89 億股中芯股份(約 8% 持股);

  • 授予台積電 6.96 億股認股權證(行使後持股達 10%)。

他認為,若東京威力科創或Rapidus被證實使用了台積電商業秘密,就應複製這套模式討回代價。

知名半導體分析師陸行之也火力全開,直言這次事件簡直是「中芯案」進化版——偷技術的路線從「離職投靠中芯」變成「先竊密給日本設備廠,再轉進新晶圓廠」。他呼籲台積電向Tokyo Electron要求以數百億美元設備折抵賠償,或向Rapidus索取 10%–20% 免費技術股份,「該討回來的,一分一毫都不能少」。

高檢介入調查,認為本案至少 9 名台積電員工涉案,3 人來自寶山 20 廠 2 奈米試產團隊,疑用手機拍攝大量製程機密,其餘 6 人來自研發中心。核心資料流向一名曾在台積電任職、現為東京威力科創工程師的日籍人士,該人與Rapidus關係密切。

由於,2 奈米製程是全球半導體的戰略高地,台積電年底量產在即,若案件演變為跨國訴訟,將牽動日台合作氣氛與全球供應鏈格局。外界普遍支持台積電採取強硬態度,「複製中芯模式」,才能守住國家級技術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