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行政院今(4)日宣布,放寬銀行承作新青安房貸的授信原則,自9月1日起,該貸款不再受限於《銀行法》第72-2條的放款規定。財政部也表示,將積極督導公股銀行協助符合資格的民眾申辦,同時提醒注意「房貸四大指標」,特別值得民眾留意。
房貸四大指標:
1. 貸款條件非一體適用
雖然新青安貸款提供最多1,000萬元、最高8成貸款、最長40年期與5年寬限期等優惠條件,但銀行仍須依據徵授信原則審查,並非所有申請案都能核貸到最高上限。
2. 預售屋不適用新青安貸款
新青安貸款僅限於「實際交屋」後方可申請,預售屋並不在可申請範圍內。購屋族需評估交屋風險、交易金額龐大與轉手不易等問題,避免日後無法貸款。
3. 房價波動與還款能力風險
財政部提醒民眾應審慎評估自身長期的還款能力及財務狀況,尤其在金融市場與房價波動的環境下,避免因貸款壓力過大影響生活品質與信用紀錄。
4. 杜絕人頭與非自住貸款,強化查核與回收:
為確保貸款用途符合政策目的,財政部要求借款人簽署自住切結書,並透過跨部會資料比對查核,若查獲「轉租」、「人頭戶」或從事營業行為等非自住用途,將追回補貼利息或調整貸款條件。
截至114年7月底,已追回5,421件違規貸款案件,收回補貼利息金額達1億348萬元。財政部將持續與金管會、中央銀行等單位合作,落實「購屋自住、排除投機」的政策方向,確保新青安貸款資源真正落實在有需要的自住民眾手中,並促進房市健全發展。
核貸原則與政策目的: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督導公股銀行優先受理「首購族」、「自住族」及「已承諾購屋者」的申請案,並強化貸前審查與貸後管理,確保貸款資源真正用於民眾購屋自住的目的。
新青安貸款自112年8月推出後,提供延長貸款年限、利息補貼、寬限期等優惠措施。至114年7月底為止,青安系列貸款已協助47萬4,234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核貸金額達2兆4,412億元;其中新青安貸款累計核貸12萬9,464戶、金額達9,994億元,其中未滿40歲者佔約7成,顯示對青壯年購屋族群具實質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