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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賺10萬!財政部新制上路 新購汽機車享退稅合計最高現賺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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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總統公布《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至119年底,並加碼新購小客車、機車同樣可享減稅優惠。財政部指出,新購2,000cc以下小客車最高可退稅5萬元,若再加上汰舊換新,單車最高退稅金額可達10萬元。(圖/資料照片)
總統公布《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至119年底,並加碼新購小客車、機車同樣可享減稅優惠。財政部指出,新購2,000cc以下小客車最高可退稅5萬元,若再加上汰舊換新,單車最高退稅金額可達10萬元。(圖/資料照片)

為活絡車市、帶動汽機車相關產業並兼顧節能減碳,總統賴清德日前正式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條文,除了延長既有的汰舊換新退稅措施至119年12月31日外,這次更進一步加碼,只要新購小客車或小型機車,同樣可享減徵退稅優惠,最高可以現賺10萬元。

依據財政部說明,本次修法有三大重點:第一,增訂「新購」車輛的減稅規定。凡新購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的小客車(以下稱小型小客車),每輛最高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若是新購150cc以下的小型機車,則最高可退稅2,000元。政策將自114年9月7日生效日起,實施至119年12月31日止。

第二,延長既有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優惠,期限同樣延長至119年底。

第三,兩種優惠可同時適用。也就是說,若民眾新購小型小客車並同時符合汰舊換新規定(報廢出廠10年以上且持有超過1年的中古汽車),最多可合併申請10萬元貨物稅減徵退還。

財政部進一步舉例,若民眾在114年9月7日後購買一輛小型小客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即可直接申請最高5萬元的貨物稅退還。若同時報廢一輛使用超過10年且自有滿1年以上的舊車,還能再領回最高5萬元的汰舊換新退稅。換句話說,單一車輛最高退稅金額可達10萬元。

至於新購150cc以下的小型機車,也可享有最高2,000元退稅;若同時汰舊換新,亦能疊加優惠。

政府推動本次修法,主要考量國內車市近年受景氣波動與利率高檔影響,消費者購車意願偏低;同時,台灣道路上仍有大量老舊車輛排放廢氣,不利於環境品質。透過加碼退稅優惠,不僅能帶動買氣、刺激內需,還能加速淘汰老舊車輛,提升節能減碳成效。

有車廠業者分析,過去單純汰舊換新的退稅優惠,確實帶動不少民眾換車,如今再加上「新購也有退稅」,等於拉近了年輕族群與首次購車族的距離,預期將成為年底車市的主要推力。

財政部強調,為了讓政策快速落地,將立即修正《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並同步展開宣導工作,協助民眾正確申請,確保退稅權益不受影響。

這項退稅新制一出,等於同時照顧了想「換新」的民眾與「首次購車」的族群。隨著政策正式上路,究竟能否如預期拉抬車市買氣、加快老舊車淘汰速度,市場將在接下來的數月內見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