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對立益物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立益物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立益物流公司;代號:1443)為子公司昆山立益紡織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乙案暨該公司之重要子公司集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盈餘分派案、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長、聘任總經理等4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2、14、17及6款情事,惟立益物流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立益物流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規定,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間接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此次立益物流公司遭罰事件,顯現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的重要性。證交所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上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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