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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上路!遊戲機「出現簡體字」最重罰50萬 這時前要全面繁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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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經濟部指出,未來電玩遊樂場的遊戲機介面必須用正體(繁體)中文,現有的簡體中文機台,最晚5年後不得再供營業使用。(圖/資料照)
經濟部指出,未來電玩遊樂場的遊戲機介面必須用正體(繁體)中文,現有的簡體中文機台,最晚5年後不得再供營業使用。(圖/資料照)

電玩遊樂場機台種類繁多,從有趣的益智到賺彩票,這些電子遊戲機中,部分的介面是簡體中文;日前新法上路,經濟部要求遊戲機介面「全面使用正體中文」,若將有簡體字的機台用於營業,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但也有給出改善期,市面上簡體機台,益智類2028年9月30日後不得再供營業使用、娛樂與鋼珠類則是2030年9月30日後。

經濟部修法 電子遊戲機介面須全面使用繁體字

經濟部表示,近年部分進口電子遊戲機中文字體採用「簡體中文」介面,造成消費者混淆,修法明文要求電子遊戲機之機具名稱、框體、操作介面及遊戲畫面。

部會16日公告修正《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電子遊戲機「全面使用正體中文」。此外,未來業者進口簡體中文的電子遊戲機,經濟部將不予受理評鑑分類,該機台亦無法陳列或供營業使用。

現有的簡體字機台如何處理?違規怎麼罰?

至於現行市場上已評鑑分類,有在流通使用之簡體中文電子遊戲機,考量業者營運現況,經濟部訂定分階段改善期限。評鑑分類為「益智類」及「非屬電子遊戲機」之簡體中文機具,於民國117年(2028年)9月30日後不得再供營業使用。而評鑑分類為「娛樂類」及「鋼珠類」之簡體中文電子遊戲機,於民國119年(2030年)9月30日後不得再供營業使用。

如果業者違規繼續營業,經濟部將撤銷其評鑑分類結果,經撤銷評鑑分類的機具若還是繼續營運,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業者可能因陳列未經評鑑分類之遊戲機,被處最高新台幣50萬元罰鍰。

新增切結書制度 確保電玩遊樂場重視智慧財產權

經濟部補充,本次修法也同步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業者申請電子遊戲機評鑑分類時,須檢附「電子遊戲機符合智慧財產權法令切結書」,以避免電子遊戲機使用未經授權的名稱、圖樣或遊戲內容。經濟部表示,藉由切結書制度,將促使業者更加重視智慧財產權,防止侵權行為,並營造公平、合法的市場環境。

經濟部強調,此次修法兼顧語文文化、消費者權益與產業發展,期望透過正體中文的統一使用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推動電子遊戲機產業朝合法、健全及創新方向發展,建立更完善的營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