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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上千萬找霹靂舞教練代言產品被控涉掏空 泰山前董座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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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以聘法律顧問、找霹靂舞教練代言產品等名義,涉嫌掏空公司資產。北檢偵辦後認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畫面)
▲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以聘法律顧問、找霹靂舞教練代言產品等名義,涉嫌掏空公司資產。北檢偵辦後認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畫面)

老牌食品大廠泰山公司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涉嫌以各種未經正式簽核等流程之名目,包括聘用顧問,透過知名天熹娛樂老闆葛福鴻,與霹靂舞教練陳伯均簽代言合約等,涉掏空泰山4千萬餘元。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受聘僱的律師、顧問確實有提供法律服務,簽代言也確實有拍攝紀錄片,且能提高企業曝光度與形象,不構成犯罪要件,給予詹景超、葛福鴻等4人不起訴處分。

以龍邦集團為首新經營團隊於2022年間入主泰山後,發現前董事長詹景超等人涉嫌於經營權易主前1年,在沒有正常簽核、撥款程序下,以2500萬餘元高額資金與博鑫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錦旋、萬國法律事務所代表郭雨嵐等人簽訂專案聘任、法律顧問等契約,但服務內容空泛、薪酬過高,疑涉掏空。

另又於2023年間,明知公司已編列2億餘元廣告行銷預算,詹景超等人卻追加費用,與天熹娛樂老闆,知名媒體人葛福鴻以3500萬元,簽下霹靂舞教練陳伯均的代言約,代言冰鎮系列產品。但以陳伯均知名度與一般藝人相比,代言費用遠高於一般行情,且簽約後即匯款1890萬元,僅獲20小時服務,涉嫌巧立名目掏空泰山資產。

總計新團隊指控詹景超等人涉嫌掏空泰山資產4千萬餘元,對詹景超、葛福鴻、陳伯均及3名律師,提告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詹景超因泰山經營權之爭,而有聘僱律師、顧問等需求,律師顧問團隊確實皆有提供法律服務。

而霹靂舞教練陳伯均曾於2024年巴黎奧運擔任霹靂舞評審,與詹景超等人簽訂代言合作期間,確實執行「前進巴黎奧運」紀錄片拍攝,代言廣告則因經營權問題影響合約導致未實現。又其代言活動可提升企業曝光度及形象,難認泰山公司因此受到損害,因此給予詹景超、葛福鴻等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