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倪譽瑋報導

今(21)日勞保局公告,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雲林縣勞動力服務人員職業工會,這4家職業工會欠繳保費,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並「暫行拒絕給付」,呼籲會員勿再向上述工會預繳保費。
4職業工會積欠保費「遭列黑名單」 勞保局暫拒給付
勞保局指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就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
在台北萬華的「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桃園區的「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台南安南的「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雲林斗六的「雲林縣勞動力服務人員職業工會」,這4家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也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
涉事工會的被保險人如何應對?
勞保局強調,上述4家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請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除了不繳費,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
若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給職業工會、工會會員的提醒
勞保局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資料來源:勞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