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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得罪美國不敢告?台積電正式告羅唯仁 專家:川普不高興還是要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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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黃韻璇報導

台積電昨(25)日宣布正式對羅唯仁院士提告。台積電在聲明中指出,前台積電資深副總羅唯仁將2奈米相關機密帶往英特爾任職,違反競業條例。反紫光奇遊團成員、科技專家許美華指出,之前還有人懷疑,台積電會因為怕得罪美國而不敢提告,現在疑雲應該都退散了,她直言,「台積電是公開上市公司,法務部門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美國是法治國家,川普政府再怎麼不高興還是要講法律的」。

台積電指出,羅唯仁自民國93年7月起任職於台積電,並擔任副總經理,103年2月升遷為資深副總經理,今年7月27日正式自台積電退休。羅唯仁於任職期間即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之同意書。114年7月22日進行離職面談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公司任職,卻在離職後旋即前往英特爾公司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EVP),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因此台積公司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之必要。

台積電正式對羅唯仁院士提告。(圖/翻攝自工研院臉書)
台積電正式對羅唯仁院士提告。(圖/翻攝自工研院臉書)

針對台積電正式提告羅唯仁,許美華大讚「Great job」,她提到,以羅唯仁離職前各種不尋常的行為,台積電其實沒有不提告的選項;不管基於任何理由,如果這次台積電沒有採取法律行動,基於公司治理、還有保護營業秘密、維護員工職業道德紀律各個層面,都交代不過去。而且如果這次不採取法律行動,以後有人有樣學樣,要怎麼處理?

至於之前還有人擔心,台積電會不會因為羅唯仁是去英特爾,而美國川普政府一直很想扶植自家的半導體廠,所以台積電會對提告行動有所顧忌。許美華直言,「其實這些想法都是多慮,台積電是公開上市公司,還是全世界市值前十大的公司,法務部門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美國是法治國家,川普政府再怎麼不高興還是要講法律的」。

許美華還分享,有一個說法也很好笑,說台積電可能是默許羅唯仁帶機密資料去救英特爾,她大嘆「這真的是完全不懂正常大公司運作的規則。英特爾如果要用台積電的技術或製程,就是來談授權、技術移轉,台積電答不答應,那是另一回事,台積電絕對不可能容許這種用暗渡陳倉的方式,去暗助英特爾,更不要說,英特爾還是台積電的競爭者」。

先前有人懷疑台積電會因為怕得罪美國而不敢提告,許美華直言「這些想法都是多慮」。(圖/資料照)
先前有人懷疑台積電會因為怕得罪美國而不敢提告,許美華直言「這些想法都是多慮」。(圖/資料照)

許美華強調,這次羅唯仁最嚴重的行為是,已經在去年3月被調到幕僚單位「企業策略發展部」擔任資深副總,職務上跟研發單位無關。但是羅唯仁轉任後還繼續要求研發部門召開會議而且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的先進製程技術。而且,還傳出他在退休前利用高階主管職權,要求下屬向他簡報2 奈米、A16、A14 奈米等製程技術,疑帶走大批相關資料。

許美華表示,羅唯仁退休後立刻轉任新職,而且是競爭對手,還在離職前聽取、收集了一大堆自己工作碰不到的最先進製程技術資料,這明確就是偷竊公司機密技術,違反營業秘密法。最讓台積電無法接受的是,羅唯仁在台積電任職期間已簽署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對手服務。但在他退休前,台積電法務長在跟他做離職面談時,還特別提醒他競業禁止義務,被問到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說要去學術機構,並沒有說實話說要去英特爾。這在職業道德上是說謊,不誠實。在法律上,是違反聘僱合約的競業禁止條款。

至於羅唯仁帶走的那些先進製程的機密資料,對英特爾有沒有幫助?許美華坦言「不能說完全沒有」,她舉例道,各家foundry的半導體製程,都有許多獨家配方(recipe),不算專利,但有些非常厲害,是那種「高手一點絕」的東西,像是化學材料成分調配、曝光時間、等待時間等等等。台積電的競爭對手如英特爾一定非常好奇,製程很多小地方台積電是怎麼做的,羅唯仁帶去的資訊,就可能讓英特爾「喔原來台積電是這樣」,這些機密被外洩,不至於動搖台積電的領先地位,但都是台積電必須嚴守保護的資產,任何人都不能跨過那條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