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倪譽瑋報導

想將父母的遺產傳承給孩子,需理解法律規則!律師蘇家宏發文指出,假設爸爸過世,遺產繼承人有媽媽、兄、妹、自己4位,當自己為了孩子「拋棄繼承」遺產,相當於從4位繼承人中出局,屬於自己的那份通常會被瓜分「想照顧孩子的善意,反而讓孩子一毛錢都拿不到。」正確做法應為「寫遺囑」指定把繼承到的遺產給小孩。
三明治世代簽「拋棄繼承」父母遺產會到哪?
蘇家宏說明,「三明治世代」是指夾在父母與孩子中間者,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孩子是第三代。部分三明治世代的民眾會想,繼承父母的遺產之後,想直接讓孩子拿到,「那我就『拋棄繼承』讓父母遺產直接跳過我,給我的孩子繼承就好。」
然而這做法「可能發生比悲傷更悲傷的結果」。蘇家宏指出,感覺上好像「讓位(拋棄繼承)」然後就能「代位」,但在法律邏輯裡叫「出局」;他點出,簽下拋棄繼承,就無法繼承父母的遺產,假設父親過世,有母親、自己、兄、妹4個繼承人,如果只有自己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就由母親、兄與妹3人繼承,你原本的那份財產,會直接被兄妹或其他的繼承人瓜分。」
孩子如何「代位繼承」?律師提醒:不包含自願放棄
蘇家宏強調,「代位繼承」只發生在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是繼承人、順位近的繼承人「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並不包含自願「拋棄繼承」。他舉例,第二代在其父母(第一代)過世前,已經「死亡」或「喪失繼承權」,父母過世後,第二代的孩子(第三代)才可以代位繼承遺產。
蘇家宏以實例說明,「你(第二代)父親活得比你久,你父親(第一代)過世時,母親、兄、妹都還在,你雖然已經不在世上,但你的子女(第三代)可以『代位繼承』,繼承你父親的遺產四分之一。」
代位繼承陷阱:旁系晚輩
蘇家宏也點出另一個代位繼承的陷阱「旁系晚輩不能代位繼承」,常發生在單身貴族、終身未婚的長輩身上,老長輩的手足可能早已過世,晚年陪伴在側的往往是姪子、姪女,如果不預先規劃「法律只認手足,不認甥姪輩」當老長輩過世時,其手足也已不在人間,甥姪輩沒有繼承的權利,也不能代位繼承。
資產傳承需理解法律 遺囑為好方法
最後,蘇家宏建議,要掌握資產分配,不應隨便拋棄繼承,而是寫遺囑,父母(第一代)寫,或自己(第二代)寫,指定把繼承到的遺產給小孩(第三代)。他直言,傳承是需要理解法律運作,「本來就不是感覺問題,而是規則問題。懂得規則的人,才能真正把愛留下來」。
資料來源:蘇家宏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