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離開職場的婦女注意!2026年4月起勞動部「婦女再就業計畫」申請資格放寬,原先限定只有因家庭而離職的婦女可辦,如今擴大為離職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婦女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報名再就業計畫,透過服務機構推介,或自行找到工作,就業後滿30天即有1萬元「再就業獎勵金」,每月發放、最高領6萬元。
勞動部放寬婦女就業補助 非因家庭離職也可申請
勞動部指出,2023年推動的「婦女再就業計畫」,協助因照顧家庭離開職場180日以上的婦女返回職場,截至2025年止已協助9萬600名婦女再就業。時至2026年4月,婦女再就業計畫擴大服務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適用。
除了補助發放對象增多,也放寬了再就業獎勵的申請條件,之前必須經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現在申請報名該計畫者,後續不論經推介就業抑或自行就業,只要就業滿30日即可發給獎勵金(原先是90日才發3萬)。要參加「婦女再就業計畫」,可先至官方網站(https://gov.tw/CBW)查詢資訊,或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
婦女再就業計畫申請方式、補助金額
婦女再就業計畫有個別化服務,可分為「再就業獎勵」、「自主訓練獎勵」、「職場支持輔導獎勵」:
再就業獎勵
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計畫,找到工作(或透過推介)後,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每月發給1萬元獎勵金」。從事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二分之一以上「每月發給5000元」。
考量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婦女工作後可能不習慣想離職,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90日者,自離職次日起60日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日,仍可申請再就業獎勵。

自主訓練獎勵
鼓勵婦女規劃自主訓練、精進原有職能,職能精進課程時數至少8小時,也得備好申請書(包含結訓證書或證明、自主訓練心得報告等等),向各地方就業分署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通過即可領到。
應備資料可參考官網:https://reurl.cc/zQXyYp
完成自主訓練並辦理求職登記的婦女,發給2萬元、完成訓練次日起180日內就業者再發給1萬元,最高可領3萬元。

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雇主適用)
雇主提供工時調整,以及至少1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滿30日,得申請職場支持輔導獎勵,2026年4月起,金額由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為5000元,最長12個月、提供輔導未滿30日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