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搶親「新新併」 台新金批:「敵意併購」恐釀監理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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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新新金」合併出現變數,中信金控日前宣布已向金管會遞交投資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金管會如果15日內沒有表達態度,則視為核准,中信金可正式啟動公開收購計畫。面對中信金來勢洶洶,台新金27日召開法說會,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提出五點,提醒金管會最作為主管機關,應支持合意併購為優先,第三方不宜在已有合意併購之下,發動敵意併購,才能立下規則,讓大家有所遵循!

台新金控下午舉辦說明會,總經理林維俊列出五點回應。首先,台灣未來可能就沒有合議併購的空間,以後的市場可能就只剩下「敵意併購」,這是有為金管會一再宣誓的「合議併購優先」的初衷。此外,林維俊表示,開放「敵意併購」規範,原意並不是「逼退」合議併購,若予以濫用,會導致監理失序的風險,對整體金融整併沒有好處。

林維俊指出,過去國內20年多來,經歷多次金改,中間爆發很多爭議疑雲,金融併購活動不正,導致金融業經營規模擴大跟國際化能力受限,所以才會在2018年啟動「敵意併購」收購門檻從51%調整為降至10%,當時金管會主委也說,仍以鼓勵「合意併購」為優先,依據當時的立法背景,雖然是鼓勵金控整併,但用意「絕非用敵意併購」壓制正常的「合意併購。」

第三點,林維俊表示,若金管會以「開放公平競爭」的理由,在政策上同意「敵意併購」干擾「合意併購」,對於「合意併購」的雙方本質上不公平,因為敵意併購可任意出價,且第一次只要10%就可達到阻擾目的,且無視合意併購者開大門走大路的努力。

第四,金管會同時開放合意併購和敵意併購,倘若敵意併購者將收購的股份,轉換為合併後新公司的股份時,來干擾新合併公司的決策,甚至讓其啟動對合併後新公司的第二波敵意併購,不只造成金融業亂象,也會形成金管會在監理執政的問題。

第五,整併首重市場穩定及公共利益,所以大股東適格性要有更高標準,林維俊指出,中信金以往的前幾宗併購,不僅有數起爭議涉訴訟,不但負責人及親信都有涉及,還有未結案件,金管會須充分考量大股東適格性。

林維俊更透露,早在兩年前,台新金就向金管會提出公開收購方案,而當時提出的架構跟中信金提的架構如出一轍,只是數字不同而已,他提醒金管會,若採取一樣的監理標準,不會同意中信金的公開申請才對。對於中信金祭出以每股14.55元公開收購價後,台新金主導合意併購出現空前危機,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表示,在股價持續變動的不確定情況下,未來不排除拉高換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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