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亮遭爆滲透新光金違反金金分離 律師:恐關7年「1關鍵需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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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新金董座吳東亮遭爆早已安插人馬進入新光金。(圖/資料照)

▲台新金董座吳東亮遭爆早已安插人馬進入新光金。(圖/資料照)

新光金、台新金合併案,除了有中信金搶親鬧得沸沸揚揚,如今又被爆出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是內鬼,早已安插人馬進入新光金,因此新光金才會接受比中信金差的條件,甚至損及股東權益。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廖芳萱向《三立新聞網》記者說明,如果吳東亮真違反金金分離,恐處7年以上刑責,不過還需要釐清吳東亮夫妻是否能夠實質掌控這兩間公司。

根據《鏡周刊》報導,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和妻子彭雪芬透過「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新勝公司」以及「新柏公司」指派魏寶生、吳東明及洪士琪與林敦仁等4人擔任新光金董事,以實質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如今吳東亮坦承此事的錄音檔曝光,台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

廖芳萱說明,「金金分離」這個規定主要設立的原因是,避免金融業有營業秘密洩漏的問題,因此A金控的董事長或配偶不能同時擔任B金控的重要職務,如果違反金金分離的話,確實就有可能為了自身利益,而違背其中一間股東的利益進行金控合併。

台新金董座吳東亮遭爆早已安插人馬進入新光金。(圖/資料照)

▲台新金董座吳東亮遭爆早已安插人馬進入新光金。(圖/資料照)

她表示,該報導中指的是,吳東亮和彭雪芬夫妻可能實質掌控「台新金」和「新光金」兩間公司。

而依據《證交法》171條,如果違反特別背信罪,「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然而廖芳萱仍強調,雖「新柏有限公司」在董事會佔有4席,仍需釐清新柏和台新金關係,以及吳東亮、彭雪芬是否有實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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