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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多少算低薪?勞動部長說了「這數字」 一堆人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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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鄭餘蓉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17日召開,勞動部長何佩珊被追問「低薪勞工」定義為何。(圖/翻攝自立法院YT)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17日召開,勞動部長何佩珊被追問「低薪勞工」定義為何。(圖/翻攝自立法院YT)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今(17)日召開,綠委追問勞動部是否已完成「低薪勞工」定義?勞動部長何佩珊回答,勞動部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總薪資的中位數2/3定義,大約就是3.1萬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7日邀請勞動部部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會中詢問勞動部是否已完成「低薪勞工」定義的界定?

勞動部長何佩珊回答,低薪定義是參考OECD,薪資中位數的2/3來定義,現在的中位數大約是4.6萬元,所以2/3約為3.1萬元。

林淑芬繼續追問,明年(2025)每月最低工資為2萬8590元,若照這個標準,即使多1千、2千元也屬於勞動部界定的低薪?何佩珊點頭回答「可以這麼講」。

林淑芬當場秀出徵才頁面,指出勞動力發展署徵才的部分職缺起薪是2.9多萬元,譴責根本是「政府帶頭給低薪」。何佩珊則承諾,明年這些職缺的薪資將調整至3.2萬元,用承攬經費多給,已編列相關預算,希望立委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