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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身人士無繼承人?過世後遺產充公 律師3招不怕財產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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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現代通膨物價上漲,生活型態改變,結婚成家不再是未來規劃最重要的,台灣有越來越多選擇不婚不生的單身族,當中有人是無兄弟姊妹的獨生子女。根據財政部國產署統計,近五年(2019~2023年)因無人繼承而收歸國有的遺產總值高達43.7億元,每年無人繼承的遺產金額約介於1至6億元不等。

獨身人士能使用三招保障自己的財產,死後才不會進國庫,不留遺憾。(圖/資料照)

▲獨身人士能使用三招保障自己的財產,死後才不會進國庫,不留遺憾。(圖/資料照)

根據法律規定,若過世後無繼承人,且生前未規劃遺產分配,經過法定繼承年限後,這些遺產將全數歸入國庫。對此,曹志仁律師於工商時報YouTube節目《財經相對論》中分享三種實務上常見的做法。

一、生前贈與:被繼承人在世時可通過贈與契約將財產直接交給受贈人,避免因親屬關係或事後繼承糾紛而遭到侵奪。

二、遺囑信託:被繼承人可以預立遺囑,用遺囑的方式設立信託,再由遺囑執行人跟信託受託人協助在被繼承人離世後執行他的遺願,將遺產用在他身後想對社會有所貢獻的事情上。

三、保險:被繼承人可以善用保險,透過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方式,將資產做到自己想要的配置,分配給無血緣親屬關係者。

然而利用壽險指定受益人,需謹慎避免遺產稅的問題。曹志仁提醒,國稅局依法有權按照實質課稅原則,對不合理的壽險安排進行調整並課徵遺產稅,因此,被繼承人想通過保險達到合法避稅目的,必須避免年紀太高才一次性支付大筆保費購買躉繳壽險,或在健康狀況不佳時進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