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羅欣怡報導
▲台達電21日聲明稿中要提告的前員工,晚間也發表不自殺聲明,並公開自己的離職單。(圖/翻攝自PTT)
台達電內湖總部16日發生研發替代役墜樓事故,外傳該名員工遭到主管霸凌,事件延燒多日不斷炎上,甚至還有離職員工出面爆料自己也有遭到人資和主管聯手霸凌的類似遭遇,對此,台達電21日也表示已對該名網友提告。不過,當天晚上被告的黃姓網友也在PTT上發表「不自殺聲明」,並PO出一張更改過3次離職時間的離職單,還說上班日就會將錄音檔提供給台北市勞動局。
這名曾在台達電上班的黃姓男子,一開始在PTT上發文,表示今年8月13日,他收到人資的訊息,要求他立刻到會議室,他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未果,只好依約前往小房間,人資逼他簽自願離職單,他表明沒有離職之意,人資接連找來課長及處長施壓,還威脅他如果不簽,未來會讓他在業界混不下去,「我真的沒辦法了,我開始簽離職日期和姓名的第一個字」,簽完離職日期9月17,被要求把停止發薪日改成8月14日,13日當天一定要離職。
▲▼黃姓離職員工21日晚間在PTT發表不自殺聲明。(圖/翻攝自PTT)
黃男還在文章中提到這次墜樓的員工,「如果他也一樣是25歲,結局可能跟這位男員工相同,希望有人可以轉告男員工家人,不是男員工不好,而是台達電真的是一家血汗公司,希望男員工可以放下了。」
對於黃男的說詞,台達電也在21日發表聲明,表示黃男於聘僱合約內所議定之3個月試用期間內,工作表現與出勤狀況皆未達正常標準,以合法程序終止聘僱合約,對於黃男文中所指「已對其正式提出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並將委請外部律師進行後續一切法律行動,捍衛公司合法權益與商譽。」
不過就在台達電聲明後,黃男也在PTT上公開「不自殺聲明」,除了再次哀悼墜樓的研替生外,也公布被台達電逼迫離職「更改三次離職日期」的離職單照片,表示自己精神狀態良好,新公司的薪水比台達電高出許多,住處附近也有監視器,「除了台達電要告我外,無與人結怨」,並強調「預計在下週上班時間將我原文章中描述的錄音檔交給台北市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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