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楊惟甯報導
▲學生因擔任籃球家教,付了60元手續費幸運中千萬。(圖/翻攝自李坤城臉書)
一名學生因擔任籃球家教,在某家教網支付60元媒合手續費,竟幸運中得統一發票特別獎1000萬元。但他在兌獎時卻遭國稅局認定可能具備「營業人」身分,因此無法領取獎金。所幸,在民進黨立委李坤城的協助下,國稅局重新審視相關法規,最終確認該學生不屬於營業人,順利讓他成功兌獎,險些與千萬大獎擦身而過。
李坤城說明,該名學生平時利用課餘時間,透過家教平台或社群媒體接案,擔任籃球家教。去年10月底,他在家教網支付60元手續費後取得發票,未料這張發票竟中獎1000萬元。當他興奮地前往彰化銀行兌獎時,卻被告知因國稅局對其身分有疑慮,暫時無法兌獎,並要求他回家等候通知。但這一等就是兩個多月,讓他憂心忡忡,擔心獎金無法入手。
李坤城接獲陳情後,立即向國稅局了解狀況。國稅局原先認為該學生的家教行為屬於「應登記而未登記之營業人」,因此發票不符兌獎資格。但李坤城隨後說明,該學生僅是偶爾透過網路媒合接案,並非長期經營家教業務。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個人執行專業技能的勞務屬於例外情形,無須登記為營業人,也不影響發票的兌獎資格。
經過進一步釐清事證,國稅局確認該學生的家教行為屬於個人勞務提供,未達營業人標準,無法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中「營業人不得領獎」的規定,讓他最終得以成功兌換千萬獎金。李坤城也提醒民眾,若遇到類似爭議,可透過正當途徑向相關單位申訴,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