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228連假有3天,不同假別加班費也有差。(示意圖/資料照)
228連假即將到來,自2月28日至3月2日連續3天,不少人還是要上班,薪資又如何計算呢?對此,新北勞工局說明給薪方式,這天可以領到雙北薪水。提醒要出勤的勞工趕快筆記,別讓自身的權益流失了。
新北勞工局提醒,2月28日(星期五)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當天正好是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應再補假1天,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作,應加倍發給一日工資,不得減損勞工法定休假權益。
▲228連假出勤加班費計算方式一覽。(合成圖/翻攝自新北勞動雲)
新北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如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經徵得月薪制勞工同意於2月28日當日出勤工作,時數在8小時以內者,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至於超過8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勞工,雇主均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此外,法定休假日如恰為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時,雇主應與勞工明確約定調整後補假日期,且為避免日後爭議,可於排班表上註明排休假別,以供勞雇雙方日後核對。
新北勞工局表示,上述內容適用對象為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採8週變形工時),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之企業。若事業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呼籲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228連假薪資計算方式】
1. 若於休息日的3月1日出勤,當日出勤前2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⅓倍,出勤第3至8小時者,每小時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⅔倍。
2. 若於例假日的3月2日出勤,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3. 若於法定休假日的2月28日出勤,雇主除了照常計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1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