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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2000元!發放對象、領取辦法一次看 錯過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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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花蓮縣秀林鄉即將發放振興經濟禮金2000元,預計1萬7000多人受惠。(示意圖/資料照)

▲花蓮縣秀林鄉即將發放振興經濟禮金2000元,預計1萬7000多人受惠。(示意圖/資料照)

中央及地方政府為了保障民眾的生活,都會提供各項補助。花蓮縣秀林鄉為了因應0403地震、凱米颱風及康芮颱風等災情,對鄉民生活經濟的影響,有效協助生活所需,提振經濟與生活品質,發放振興經濟禮金2000元。領取資格與發放時間已經公布,提醒符合資格的人記得申請。

秀林鄉公所表示,凡是113年11月30日前(含當日),設籍於花蓮縣秀林鄉者,均可依《花蓮縣秀林鄉發放振興經濟禮金自治條例》,領取振興經濟禮金2000元。符合前述規定,已於出生日起60日內辦妥出生登記,並設籍於花蓮縣秀林鄉者得領取;發放期間截止前死亡者,得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且需檢附死亡人及繼承人戶籍謄本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領取,並應檢附切結書,由一人領取;發放首日仍收容於矯正機關者,由花蓮縣秀林鄉者函請矯正機關提供匯款帳號後統一辦理撥款。

秀林鄉公所說明,發放時間自114年3月15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止,於指定時間至公告場所領取。成年者可持國民身分證及本人印鑑領取;未成年者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持國民身分證、本人印鑑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者,由其監護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本人印鑑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裁定確定證明書代為領取。

秀林鄉公所提醒,委託他人領取時,應同時出具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與其本人印鑑、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並由受託人簽收。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權利,不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