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與貝萊德為首的財團原來預計於4月2日或之前就出售巴拿馬運河兩端的港口簽訂最終協議,但接近長和高層的人士表示,本週不會簽署協議。(圖/翻攝自IG@李嘉誠)
香港大公報本月中開始不斷發文批評香港長和集團出售海外港口業務。該報今天再引述專家意見指出,對長和與美國貝萊德為首的財團的交易可結合「反壟斷法」、「國家安全法」及「數據安全法」作出審查。
香港大公文匯網28日報導,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二司負責人表示,注意到長和將與美國(BlackRock)簽署巴拿馬港口的交易協議,將依法進行審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大公報今天報導,反壟斷領域專家、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苟博程表示,此次審查符合中國「反壟斷法」的域外管轄原則。根據反壟斷法第2條,境外壟斷行為若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中國有權管轄。此次交易雖涉及境外港口,但可能通過國際航運鏈條影響中國船公司運營成本及供應鏈安全,因此符合域外適用。
苟博程說,審查不僅依據「反壟斷法」,還可以結合「國家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評估港口系統數據安全風險,防範地緣政治博弈對航運的潛在威脅。
報導又引述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資深合規專家解石坡表示,此項審查符合2007年通過的「反壟斷法」。雖然涉及交易的港口都不在中國境內,但仍可能服務中國的客戶或船隻,按照中國「反壟斷法」,目標公司由此產生的營業額是可以算到中國,所以只要目標公司中國境內營業額超過人民幣8億元(約新台幣36億元),此項交易就應當進行反壟斷申報。
港媒及外媒28日報導,長和與貝萊德為首的財團原來預計於4月2日或之前就出售巴拿馬運河兩端的港口簽訂最終協議,但接近長和高層的人士表示,本週不會簽署協議。
美國新聞網站Axios28日報導,知情人士透露,貝萊德與長和仍在積極討論交易和進行盡職調查中,簽署日期可能會推遲數週甚至數月。(編輯:陳鎧妤/周慧盈)11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