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購買外幣保單時應注意匯率風險,以及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匯率風險承受能力。(示意圖/PIXABAY)
金管會公布,壽險業114年截至3月底(累計)外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折合約新臺幣994.76億元,其中投資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154.97億元(占比約16%)、傳統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839.79億元(占比約84%)(詳如附件)。幣別部分,主要為美元、澳幣及人民幣保險商品新契約。
美元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29.59億美元,其中投資型保險約4.36億美元(占比約15%)、傳統型保險約25.23億美元(占比約85%)。澳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0.82億澳元,其中投資型保險約0.36億澳元(占比約44%)、傳統型保險約0.46億澳元(占比約56%)。人民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0.51億人民幣,其中投資型保險約0.38億人民幣(占比約75%)、傳統型保險約0.13億人民幣(占比約25%)。
外幣保險商品之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單借款、費用等相關款項收付之幣別皆為外幣,金管會表示,受益人未來領取保險金時,有可能因保單計價之外幣貶值,導致結購為新臺幣後產生匯損,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應特別注意匯率風險,同時亦應審慎評估保單保障範圍,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匯率風險承受能力,以及未來是否確有外幣需求等因素納入通盤考量。
除此之外,因外幣保險商品收付幣別為特定國家貨幣,若該國發生政策劇變或經濟不穩等情形,可能對當地金融市場與匯率造成影響,進而影響保單價值與投資成果。提醒消費者購買前,應詳加瞭解投資標的國家的整體情勢,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以確保自身權益。
金管會最後呼籲,保險業銷售外幣保險商品時,應瞭解及評估消費者對匯率及政治經濟等相關風險承受能力,並落實招攬人員管理、商品資訊揭露及商品適合度政策,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於決策時應審慎評估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
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