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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陽學院擬改辦社福!遭疑惡性倒閉「圖謀17億校產」教育部打槍清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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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宜蘭縣頭城鎮的蘭陽技術學院(以下簡稱蘭陽學院)受到少子女化衝擊,於111學年度起停辦。退場近3年,高教工會日前發出聲明表示,學校近來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要改辦為「社會福利基金會」,以繼續握有多達17億4827萬元的退場校產,呼籲教育部勿護航。對此,教育部今天宣布,不同意蘭陽法人所提出改辦案,此案後續將依私立學校法規定辦理法人解散清算事宜。

蘭陽技術學院遭高教工會指控,停辦後改社會福利基金會,是「假借社福之名,行掌控鉅額校產之實」圖謀17億4827萬元校產。(圖/翻攝自Google Map)

▲蘭陽技術學院遭高教工會指控,停辦後改社會福利基金會,是「假借社福之名,行掌控鉅額校產之實」圖謀17億4827萬元校產。(圖/翻攝自Google Map)

高教工會表示,該校停辦後土地建物財產總額估達新台幣17億4827萬元,鉅額校產包括來自民國55年復興工專(蘭陽學院前身)創辦人林才添等人捐贈創設,加上歷年來政府給予的補助累積而成。

鉅額校產「絕非任何個人私產,而是高教公產」高教工會指出,蘭陽學院停辦後,董事會向教育部提出改辦為社會福利基金會,是「假借社福之名,行掌控鉅額校產之實」。大專和社福基金會的設置標準、人事進用資格、待遇標準民主治理、財務公開、採購規範等法規管制強度截然不同。私校退場先解散,由政府規劃做公益使用,才是正道。

高教工會指出,蘭陽學院於110年3月突然宣布全面停招,當時董事會還公開承諾「不會強制學生轉學,會尊重學生決定」,並以此說服教育部同意停招。沒想到停招隔年就立刻「跳票」,自行宣布停辦退場,導致有超過100名蘭陽學生未待「原校畢業」,就因學校惡性停辦被迫轉學或輟學,成為東台灣私校退場的惡例之一,呼籲教育部勿護航。

對此,教育部今表示,財團法人蘭陽技術學院因少子女化浪潮,招生情況不佳,致學校營運困難,經評估後依私立學校法規定,擬具學校停辦計畫,前經111年3月23日董事會議審議通過後函報教育部,後經教育部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同意,提「專科以上學校設立變更及停辦審議會」審議通過,核定自111學年度起停辦。

教育部表示,依規定蘭陽法人應於114年7月31日前「完成」恢復辦理、新設、合併或改辦事宜,屆期未完成,得自行申請或由教育部命解散。該法人於113年12月19日依私立學校法第71條及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改隸辦法第4條規定提出改辦計畫,擬變更為「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蘭陽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教育部說,該部將蘭陽法人所提改辦計畫書送改隸後機關宜蘭縣政府及學者專家審查,並依私立學校法第71條規定,召開私立學校諮詢會徵詢委員意見。經第14屆第1次私立學校諮詢會充分討論並投票,建議教育部不同意蘭陽法人所提出改辦案,此案後續將依私立學校法第72條規定辦理法人解散清算事宜。

教育部上述回應,意旨經第14屆第1次私立學校諮詢會充分討論並投票,否決財團法人蘭陽技術學院變更為「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蘭陽社會福利基金會」,將解散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