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議,若買農地有蓋農舍需求,建議申請查詢該地「有無套繪證明」。(示意圖/資料照)
小心買了成冤大頭!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說明,有部分農地過去被「套繪」用來蓋農舍,農舍雖沒有蓋在那塊地上,可能也查不到建物登記,但該地已作為配合耕地合併,仍不能蓋房,若為了蓋農舍而買,最終恐陷糾紛、有苦說不出。建議向工商發展處申請查套繪證明,土地多了「無套繪證明」可謂價值差很多。
工商發展處指出,民國89年(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依據「台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規定,若是單筆農地面積不足,可使用同一人名下十公里範圍內「未毗鄰農地」合併計算以興建農舍,現在買到的農地若已依上述作為配合耕地合併,就不能蓋房只能拿來種作物了。
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農舍興建門檻改為土地面積兩分半(0.25公頃)以上,現在若要買農地蓋農舍,部分已被「套繪」作為農舍配合耕地者,可能不會有建物登記,若只申請土地登記謄本、查無登記建物就購買,恐將成為冤大頭。
縣府建議,有意買地蓋農舍,可向工商發展處申請「有無套繪證明」,確定該農地以前沒有申請過建築的紀錄,多了「無套繪證明」,該筆土地價值「差很多」,可謂多一份留意、多一份保障。
工商發展處分享,購置農地「停」、「看」、「聽」三步驟,想買地者可依個人需求作參考:
一、停,是「確定自己購地的目的為何?」若為蓋農舍,務必於購買前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相關規定。
二、看,若是要買農地蓋農舍,目前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最小至少要0.25公頃,而且購買前請確定這塊農地以前沒有申請過建築,或被套繪為已建築基地的紀錄。
三、聽,則是多瞭解法令規定及尋求專業人士之建議,多一分注意,即可減少買賣糾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