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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鄰居裝修一年多!一問竟是分租套房 民眾無奈問「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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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讀者鄰居裝修一年多,上樓一看才發現竟是隔間套房,疑似要出租。(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讀者鄰居裝修一年多,上樓一看才發現竟是隔間套房,疑似要出租。(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一名讀者向《三立新聞網》求助,家裡樓上一年多前售出,新鄰居要裝修前很客氣挨家挨戶送禮打招呼,結果一裝修就是一年多,覺得怎麼這麼久、很奇怪,上樓一看才發現打掉許多裝潢,問工人才知道在隔間套房,疑似要出租,無奈問「該怎辦?」

所謂「分租套房」,係指將原本一戶住宅隔間成數間獨立出租單位,部分還具備獨立衛浴。雖能增加房東收益,但也衍生諸多問題,包括住戶進出頻繁、噪音增加、治安風險與公設過度使用等,嚴重者恐擾亂原有居住秩序。

吳翃毅表示,發生這情況先查詢鄰居是否違規,違規者可處罰鍰甚至勒令拆除。(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吳翃毅表示,發生這情況先查詢鄰居是否違規,違規者可處罰鍰甚至勒令拆除。(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沒申請就是違建 檢舉拆他家!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其實如果覺得不妥,只要確認裝修鄰居是否有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又或者取得「直下層同意書」,如果都沒有,經舉報成功,地方政府即會勒令停工,並拆除已更改的格局。簡單說就是沒依法申請格局變更即為違建,檢舉拆他家就對了!

他進一步說明,據《建築法》及各地政府規定,台北、新北與桃園若欲隔間出租,除須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與「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外,尚須取得「直下層同意書」,須經樓下所有權人蓋章同意。

一旦單層隔間超過6間,須變更使用執照類別為H-1,視同公眾使用建築,防火與消防設計皆需提升標準,並依建物面積定期申報,否則可依《建築法》處以6至30萬元罰鍰,甚至勒令拆除。另外,如果已經蓋完,亦可確認是否有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若沒有,仍可檢舉,同樣可處6至30萬元罰鍰,甚至勒令拆除。

吳翃毅指出,近年有不少投資客強推「分租套房」,衍生許多紛爭。(圖/記者周均庭攝影)

▲吳翃毅指出,近年有不少投資客強推「分租套房」,衍生許多紛爭。(圖/記者周均庭攝影)

投資客、房東不應破壞他人生活

吳翃毅表示,近年相關裝修糾紛越來越多,主因是出現了不少投資客開班授課,誘導菜籃族投資購屋當房東,並採誘騙方式取得鄰居同意書,而投資客也從菜籃族身上收取「授課費、買賣仲介費、裝修、二房東」等利益,一隻羊剝好幾層皮。

他呼籲,惡劣投資客不應持續這樣行為,如果是正經投資,就應對學員、裝修處鄰居都開誠布公,也建議地方政府應加強宣導,讓民眾、長輩們了解該情況以及其中利弊,避免在不知情情況下簽下「裝修同意書」,導致後續投訴無門的情況持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