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針對媒體近日報導「台亞風能規劃於東海岸開發三處陸域風場」,因涉及景觀、噪音及敏感區域等環境議題,在環評蒐集意見階段引發地方反彈,經濟部今(5)日嚴正表示:「未取得地方共識、釐清生態影響之前,經濟部不會同意開發」。
經濟部強調,政府對陸域風電設置一向依法嚴格把關,所有開發案必須依《環境影響評估法》進行環評,並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後,才能由經濟部正式轉送環境部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將公告環說書摘要並舉辦公開說明會,廣泛蒐集民眾與地方意見。就目前而言,台亞風能的三處案場僅處於環評程序籌備階段,尚未進入電業開發程序。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國內既有的陸域風電專案皆依法通過環評與電業申設程序,並未對生態及環境造成重大衝擊。為更嚴謹把關,環境部已加嚴陸域風電標準:凡風機設置於距離建築物500公尺內者,即須辦理環評;同時依《噪音管制法》明訂標準,日間不得超過50分貝、夜間不得超過40分貝,以兼顧地方居民安寧與環境品質。
此外,為避免外部不當勢力干擾,經濟部已會同法務部成立「綠能產業廉政平臺」及跨部會專案小組,持續加強監督,確保綠能推動過程公開、透明、健全。
經濟部最後重申,所有陸域風電開發必須備齊環評文件與地方政府同意書,方能申設。若地方未形成共識,或地方政府明確不支持,經濟部絕不會同意。這不僅是為了落實綠能發展,更是確保環境保護與社會和諧能夠並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