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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錢了!這地方今起「每人3000元」發放資格曝光 領取方式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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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花蓮縣富里鄉今(19)日起開始發放振興經濟禮金,符合條件可領3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花蓮縣富里鄉今(19)日起開始發放振興經濟禮金,符合條件可領3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發錢了!花蓮縣富里鄉自今(19)日起,發放振興經濟禮金3000元,領取資格與條件已經公布,只要簡單3步驟就能領。如果錯過領取時間也別擔心,還有補領時間,千萬別錯過。

中華民國114 年12月31日(含)以前設籍於富里之鄉民,且於發放當日仍應持續設籍者。

中華民國114 年12 月31日(含)以前新出生尚未辦理出生登記(出生證明),於領取期限前完成出生登記,且於發放當日仍應持續設籍於富里鄉者。

設籍者自公告發放日前死亡者不予發放;公告發放日後死亡者, 由家屬(法定繼承人)代領。

每人發放3000元,以一次性發放為原則,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權利、不再發給。

115年5月19日至115年5月24日,09時00分到16時00分(中午不休息),依通知單內各村指定發放所為主。

補領時間:115年5月25日至115年7月2日,09時00分到16時00分週一到週五(例假日休息),富里鄉公所。

[步驟一]確認領取通知單

[步驟二]依指定日期領取

[步驟三]備妥所需文件

◎ 本人親領者:攜帶領取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 委託他人者:核對領取人姓名,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正反面影本,確認通知單上指定領取地點。預先填妥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正本與印章、委託書(需先填妥),未成年(未滿18歲)或受監護宣告者: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未成年子女(受監護宣告者)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内之戶籍謄本(需含詳細記事)。父或母或監護人委由他人代領者,需檢附委託書與應備文件。

◎ 符合資格但於領取期間内(115年5月19日後)死亡者:法定繼承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亡者之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等),委託書與切結書(需先填妥)。

◎ 其他特殊情況:在監服刑者須提供在監證明,若為構社工代領者請攜帶工作證。

※ 資料來源:花蓮縣富里鄉振興經濟禮金發放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