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本刊調查,林正雄慣性外遇,早在創業初就有紀錄,早年原配發現林外遇後,雙方曾多次爆發衝突,甚至鬧上法院,根據判決資料,林曾因涉及傷害案件遭判刑。施女則表示,自己後來才逐漸理解,林長年周旋於眾女之間,這些女人被安排不同的生活與事業角色,形成一套外界難以窺見的私人情慾世界。
隨著事業版圖擴大,資金需求也日益增加。施女指出,2011年間,林要求她以個人名義辦理貸款供他使用,一筆為1,700萬元,另一筆則約1,500萬元,合計3,200萬元,她表示,相關資金並非供自己使用,但借款責任卻落在她名下,長達16年。施女說,多年來相關貸款均由林正雄負責繳納本息,直到還款開始出現問題,也讓這些借貸關係重新浮上檯面。
不只捲入周旋於多女之間的感情問題,林正雄近年也捲入資本市場的炒股案,為了切割爭議,才選擇交棒給原配兒子林宗毅擔任董事長。
本刊調查,2018年至2021年間,林正雄指示蘇姓女子(即小三,兩人育有一女)、蘇女胞弟2人利用多個人頭帳戶分四波炒作富旺股價,2024年7月遭搜索,2025年5月他將富旺集團經營權交給妻兒,12月便遭檢方起訴。
遭起訴前,林正雄緊急辭去董事長職務,提早交棒給長子,並由老婆擔任副董事長。沒想到,最近因一筆早年資金需求,疑利用外遇對象當人頭跟銀行調頭寸的貸款,因未繳貸款本息,遭銀行寄出催告通知書,意外揭開百億建商不為人的情慾暗黑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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