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金管會駁回高?林伯翰臨股會異議提2訴求 「2隻大象無法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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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新光金最大股東林伯翰在會中表示「2隻大象無法共舞」表示異議。(圖/記者李育道攝影)

▲新光金最大股東林伯翰在會中表示「2隻大象無法共舞」表示異議。(圖/記者李育道攝影)

新新併最後一哩路,台新金(2887)與新光金(2888)在今(9)日同天召開股東會討論金金併。稍早台新金股東臨時會已完成投票表決,最後以投票人數的92.76%,通過合併案。不過新光金目前股民仍在發表意見,尚未開始投票。其中大力持反對意見的新光集團大股東林家第三代林伯翰親自出席並提出「異議」2訴求。他說通過新新併「沒辦法讓二隻大象同時共舞」,無法告訴股東合併後繼續每股賺逾1元以上,而且今日股臨會「通過歸通過,反對歸反對」,採特別股「以債作股」加價方式,是從沒過的結構,「看起來是不可能達成的任務」是會被金管會駁回。

林伯翰今日上午出席新光金股東會表示異議,他發言時表示,他在會前發言的內容已經有二本《資治通鑑》那麼厚,但他今日參加股東會表達異議,還是要提醒選擇留下來的股東需要注意二件事。

第一,是他自9月19日請問台新金、新光金經營團隊,以2500億股本下,如何維持每年獲利賺1元就好,若以1元算本益比、本夢比就是現在市價12元;但今天台新金股價往下、新光金股價往上,他說不知為何?要每股賺1元以上,是因為將來要籌資、增資或發特別股,都需要有股價的依據,但這問題始終沒有回覆。

第二,台新金9月11日宣布加價25%,提高換股比例到0.6720加上0.175特別股,等於加價25%。但他提到特別股是債的體質,金管會沒有人用債性質去合併另一家公司。他說股跟債的意義完全不同。因此這次股東臨時會他認為「通過歸通過,反對歸反對」,認為案子被金管會駁回非常之高。

林伯翰說,新新併無法告訴股東如何未來永續經營?「沒辦法讓二家大象同時共舞」,這「看起來是不可能達成的任務」。二是特別是債的性質問題,未來如何突破?可能要有發行特別股的國師去告訴金管會,但這是從未有的結構,金管會不該讓此門一開。

對此,董事長魏寶生則回應,若通過一切會照程序進行,我們一定會更努力,來達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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