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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簽下15億擴建合約!揭露年度最大資本工程動向 加碼擴建拚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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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台泥與久允簽下逾15億元工程合約,用於石粉磨與發貨系統新建,台泥過去一年內與同一相對人發包金額逾十億,依法進行揭露,本次工程屬營運設施建置,非關係人交易,未涉及資產處分行為,此次工程案展現台泥積極強化營運基礎設施與生產效能的決心。(圖/翻攝自台泥網站)

▲台泥與久允簽下逾15億元工程合約,用於石粉磨與發貨系統新建,台泥過去一年內與同一相對人發包金額逾十億,依法進行揭露,本次工程屬營運設施建置,非關係人交易,未涉及資產處分行為,此次工程案展現台泥積極強化營運基礎設施與生產效能的決心。(圖/翻攝自台泥網站)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101)於8月5日公告,過去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進行多筆工程發包,金額已超過新台幣十億元,依規定進行重大訊息揭露。此次交易相對人為台灣久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雙方簽訂內容主要包括石粉磨及發貨系統新建工程等數項工程,累計交易總金額達新台幣15億4,345萬1千元,係由公司董事長於114年8月5日核決。

本次工程發包並未經董事會決議,係依公司內部核決權限辦理,且交易為議價方式完成,非公開招標。契約內容明訂自簽約日起至完工驗收日為止,無其他特殊限制條款,屬一般商業性營運工程。台泥表示,該批工程屬公司營業用途,未涉及關係人交易,亦無需會計師評價或第三方估價報告,屬例行性重大資本支出。

此次交易並未涉及任何資產處分或利益認列,也非不動產買賣行為。根據公開資訊,久允工程與台泥間並無關係人關係,且此次交易之資產在近五年內亦無涉及與台泥關係人間的移轉紀錄,因此不需揭露過往轉手資訊。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上市公司於一年內與同一交易對象累積取得資產金額達十億元或資本額20%以上時,應主動發布重大訊息並揭露交易細節。台泥此次主動公告,不僅展現公司對資訊公開透明的重視,也讓外界清楚掌握其營運動態與資本支出方向。

雖然本次工程為既定擴產或優化項目之一,未涉及股東權益異動,但仍顯示台泥在現階段積極強化基礎設施與生產效能的策略走向。對投資人而言,此類工程發包案代表企業對市場需求、營運規模與未來發展的積極部署,也反映企業現金流與資本配置能力,具一定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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