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2025年進入下半年,還有哪些國定假日帶您了解。(示意圖/記者陳慈鈴攝影)
時光匆匆,一晃眼2025年剩不到半年就要結束了。未來這幾個月有哪些國定假日呢?勞工又有哪些權益需要知道?對此,《三立新聞網》整理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資料,帶讀者了解下半年的休假日,以及8月23日投票是否有放假等相關規定。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已於2025年5月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5月28日經總統公布,未來勞工每年將享有16日國定假日。
★ 9月28日:教師節
★ 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 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
★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期:
凡具原住民身分者,可依所屬民族的傳統祭儀期間申請最多三天假期(原為1日),期間得連續或分次請假,無須提供參與活動證明,藉以保障族人返鄉參與祭儀的權利與文化傳承。請假時可依自己所屬族群的祭儀期間提出,也可選擇配偶或父母等直系長輩的祭儀時間申請。申請人應主動備妥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方便雇主核對審核。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國定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勞工如果同意於當日出勤,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又國定假日如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期日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國定假日和工作日對調實施,必須要徵得「勞工個人」同意。而且如果要對調,應該要確明調移後的國定假日休假日期,以保障勞工應有之國定假日日數。事業單位如有變更勞動條件之需要,仍應與工會或個別勞工協商,不得以修法新增國定假日為由而「單方面」變更。
勞動部提醒,由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是在年度中施行,各行各業的營運模式不同,事業單位因應該條例施行而調整出勤的同時,相關口頭詢問或書表製作,勞雇雙方應充分協商,以減少後續爭議。如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以及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事業單位也應補給工資。
中央選舉委員會定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當日定為放假日,具有投票權且當天原本屬於工作日的勞工,雇主依法要讓勞工放假1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工資照給;若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工資。至於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的勞工,原本就能行使投票權,所以不會再額外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