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天氣入秋,揪朋引伴拿著簡易瓦斯爐,烤肉吃鍋的頻率大增,你可曾想過,一罐罐的瓦斯罐是否安全?會不會引起各種讓你登上社會新聞版面的意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2)日共同公布市售「瓦斯罐」檢測結果,為確保商品安全,今年3至4月於實體商店及網購平台隨機購買10件「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進行落下、氣密及耐壓三大試驗,結果全數符合規範。
標準局表示,瓦斯罐屬應施檢驗商品,須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上市銷售,另每年均訂定市場檢查計畫,採雙重把關維護消費者權益,若查獲不合格商品,將依規定處理。
標準局提醒消費者,購買瓦斯罐時應選擇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並確認外包裝與商品本體的中文標示是否完整,包含廠商名稱、地址與型號等。使用時必須保持環境通風,不得並列兩台以上卡式爐或搭配過大鍋具,以免罐體過熱。
此外,使用後應將瓦斯罐退出卡式爐,確認已用盡並獨立打包,於回收時清楚標示「內有高壓瓶」,交由清潔隊員回收,切勿隨意丟入垃圾壓縮車,以避免危險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