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在外界關注聲中,新光人壽今晚(15日)發布聲明,正式證實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北士科)T17、T18地上權開發案將於明(16)日舉辦動土典禮。不過公司強調,此次僅為內部舉行的啟動儀式,未邀請外賓,也未對外開放媒體採訪,活動結束後才會對外統一發布新聞稿說明。新壽也婉轉提醒外界:「活動並非外傳的早上8點,若有人一早前來,我們真的會覺得很過意不去。」
這項聲明,也正式回應了近日市場與媒體對於T17、T18即將動土的諸多揣測與報導。稍早有媒體報導指出,現場已搭建動土所需的土堆與典禮棚架,據傳儀式原訂於16日上午8時舉行。對此,新壽雖未證實確切時間,但已明確指出活動為封閉性質,未對外開放。
儘管典禮以低調形式進行,新壽此舉仍被外界視為「無聲但堅定」的訊號,在面對北市府近期不斷強調「合意終止地上權契約」的立場下,選擇如期啟動開發程序,展現其履約決心,也為後續協商保留空間。
北市府日前透過公文建議新光人壽主動終止T17、T18地上權契約,新壽也在13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公告,證實接獲市府來函,內容指涉希望雙方能合意解約。新壽回應表示,願啟動內部評估,並呼籲北市府依契約正式啟動協調機制,就包括地上權移轉或合約終止等方案進行協商,期望能「促成輝達順利進駐,共創多贏局面」。
北市府則強調,依據合約第4.2.1條與第9.1.2.15條,新壽若在與台新人壽合併後為「消滅公司」,須取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方可繼受地上權。否則市府有權認定其違約並終止契約、收回土地。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更公開指出:「我也是律師」,強調市府依法行政、合約明定,絕無隨意解約之嫌,也呼籲外界勿以訛傳訛。
對於部分法界認為《公司法》第75條規定消滅公司權利義務自動由存續公司承接的看法,市府則回應:「這是契約雙方另有明文約定的事項,不能單以公司法架構解釋合約關係。」
新壽強調,動土並非意謂排除協商空間,而是在合約進行中依法履約的一環。未來若雙方協議有共識,即使動工亦不代表不能解約,這次儀式是在不影響法定權利義務前提下,保有「進可攻、退可守」的空間。
新壽亦指出,雙方對於協助國際科技大廠輝達(NVIDIA)是否進駐北士科的理解存有落差,對於圖利或背信的法律觀點也有分歧。公司將持續秉持誠信原則,盼透過契約設置的協調委員會,務實討論地上權未來發展,尋求對市府、企業、產業發展皆有利的解決方案。
根據市府資料,新壽於北士科取得T17、T18地上權已有數年,惟基地仍為空地。北市強調,開發進度落後,恐影響產業進駐節奏。面對外界質疑政策反覆、恐嚇跑外資,市府則強調,其與新壽間的其他合作案,包括南港經貿地上權案、南港轉運站BOT案等皆依約推動,並無反覆情形。
法務局亦再度呼籲,契約規範本就對甲乙雙方都有拘束力,市府作為甲方依法審查、按契約辦理,絕非政治操作。
隨著T17、T18的動土典禮確定於16日進行,這場延宕已久的開發案將邁入新的轉折點。儘管儀式低調、形式簡化,但在北市府與新壽之間的角力仍未結束。新壽是否如期展開工程,市府是否會據以主張違約,雙方是否能在協調機制中取得妥協,乃至於輝達是否重新評估與台灣合作方式,都將是未來各界高度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