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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以強迫勞動為名課稅? 經濟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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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針對外界擔憂的關稅負擔,經濟部特別釐清目前輸美產品的關稅架構。目前輸美產品項目主要分為依據1974年貿易法232條款(如鋼鋁銅、汽車零組件、半導體等)以及122條款課稅的兩大類。美國白宮自今年2月24日啟動122條款後,預計將於7月24日落日;同時,USTR分別於3月啟動關於製造業部門結構性產能過剩及疏於對強迫勞動採取行動的301調查。經濟部評估,現行122條款是美國在高院判決後為延續關稅政策所採取的150天過渡性法律依據,美方在此階段啟動301調查,是為了置換原對等關稅的法律基礎。(圖/記者廖珪如攝影)
針對外界擔憂的關稅負擔,經濟部特別釐清目前輸美產品的關稅架構。目前輸美產品項目主要分為依據1974年貿易法232條款(如鋼鋁銅、汽車零組件、半導體等)以及122條款課稅的兩大類。美國白宮自今年2月24日啟動122條款後,預計將於7月24日落日;同時,USTR分別於3月啟動關於製造業部門結構性產能過剩及疏於對強迫勞動採取行動的301調查。經濟部評估,現行122條款是美國在高院判決後為延續關稅政策所採取的150天過渡性法律依據,美方在此階段啟動301調查,是為了置換原對等關稅的法律基礎。(圖/記者廖珪如攝影)

針對美國USTR宣告301條款「強迫勞動」調查結果,今(3)日經濟部說明如下:

1. 目前輸美產品項目分為兩類,一類為依據《1974年貿易法》232條款調查項目(如鋼鋁銅、汽車零組件、木材、半導體、藥品產品等),另外一類為依據《1974年貿易法》122條款課稅的項目。美國白宮自今(2026)年2月24日施行「122條款」啟動後,預計將於2026.7.24日落日,另外,3月11日及12日美國USTR分別宣布依據《1974年貿易法》301條款啟動調查「製造業部門結構性產能過剩」及「疏於對強迫勞動採取行動」,各界預期美方將於122關稅落日之前完成301調查,並重新給予各國最終稅率,故應無122條款疊加301條款的關稅稅率問題。

現行122條款為美國在高院判決後為延續關稅政策所採取的過渡性法律依據,期間為150天,美國亦在此階段啟動301調查,係為了置換原對等關稅所依據的IEEPA法律基礎,故未來美國完成301調查後所給予各國的最終關稅,將於122落日後,轉軌適用301條款;屆時122條款課徵關稅將因此次實施期限屆期而歸零,美方將接軌以301條款調查為依據對各國提出最終關稅,因此應無122條款疊加301條款的關稅稅率問題。

2. 經濟部將會配合台美談判小組行動,與美方持續保持密切聯繫,考量已是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稅率有相對優勢,台灣應不會受到不公平對待,我方將盡力爭取及鞏固我國國家及產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