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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公布房租創28年半最大漲幅 OURs籲快推囤房特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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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台灣空屋率過高,無法釋出房源導致供需失衡,房租居高不下。(圖/資料照)

去年下半年起,房市迅速升溫,影響慢慢擴及至租屋市場。主計總處5日公布11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2.08%,其中房租漲勢驚人,達2.66%,創下28年半以來最大漲幅。主計總處説看不到向下趨勢。OURs都市改革組織政策研究員廖庭輝指出,連主計總處都說租屋市場價格回不去,代表事情大條,囤房稅2.0無用,應開徵「囤房特別稅」。

根據統計,台灣目前約有930萬戶住宅(卻僅有800多萬家戶),但2020年普查空屋率卻高達18.5%,扣除「偶爾自住」的比率後,「目前沒有使用」的空屋比率為13.1%,在當年約為117.5萬宅,且有三分之二的空屋數位於六都地區。因此台灣的高房價高租金問題,主要是基於投資與保值考量,加上「房產持有稅過低」與房價過高造成的「租金投報率過低」等制度因素交織而成。

稅課幾千難撼動囤房戶

廖庭輝強調,主計總處在租屋指數的計算上多半存在低估,當主計總處說出「看不到向下趨勢、意味著租屋市場價格上漲態勢真的需要警戒,呼籲政府盡快制定「囤房特別稅」。

「囤房稅2.0」今年7月上路,2025 年5月課徵,對擁有多間非自住房屋者進行之新制課稅,多屋族的持有房屋,會因為所在縣市不同,採用不同課徵稅率。而囤房稅2.0新制上路後,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歸戶方式,將由現行的「縣市」採計改為一致「全國歸戶」;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將從 1.2% 調降至 1%;新制鼓勵「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租金標準者,法定稅率由現行 1.5%~3.6% 調降為 1.5%~2.4%;建商新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 2 年內,法定稅率調整為 2%~3.6%,超過 2 年則適用 2%~4.8%,以鼓勵建商盡早售出空屋。

廖庭輝指出法令盲點,他強調,以數據來看,2022年有7個縣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新竹市)開始徵收房屋稅差異稅率,合計受影響的約有25.27萬戶,稅額增加12.59億元。換言之,7縣市平均每位囤房大戶,今年房屋稅多付了將近5,000元。請問,買得起3間以上房屋的人,會因為每年要多繳5,000元的稅,就有動力去改變使用狀態嗎?

囤房稅2.0恐轉嫁租屋族

而且,財政部將「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改為「1.5~2.4%」,看似較原有的「1.5%~3.6%」低,但由於必須進行差別稅率,因此不少「多屋族房東」的稅負將較原本提升。但是台灣有非常嚴重的租屋黑市問題,有7至9成的房東都偽裝自用以逃漏出租相關稅負。在此情形下,廖庭輝說,逃漏稅的房東將更有動機逃避增加的稅負,反而造成租屋黑市更嚴重;而誠實繳稅的房東,則很有可能把增加的稅負直接轉嫁給房客,造成租屋族負擔更大。

廖庭輝認為,要真正解決問題,,應該跳脫房屋稅框架而改採「特別專法」,比照奢侈稅模式,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9條「各級政府為適應特別需要,得經各該級民意機關之立法,舉辦臨時性質之稅課」,由中央立法開徵「囤房特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