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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當家教中千萬大獎!1原因不能領 向他求救結局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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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一名家教獲得家教網開出的媒合手續費發票,意外中統一發票特別獎1千萬元,卻因國稅局懷疑身分屬「營業人」無法領取。(圖/翻攝自李坤城臉書)

▲一名家教獲得家教網開出的媒合手續費發票,意外中統一發票特別獎1千萬元,卻因國稅局懷疑身分屬「營業人」無法領取。(圖/翻攝自李坤城臉書)

一名學生應徵籃球家教,獲得家教網開出的媒合手續費60元的發票,意外中統一發票特別獎1千萬元,卻因國稅局懷疑身分屬「營業人」無法領取,心情瞬間跌落谷底,幸虧民進黨立委李坤城協助,國稅局最終認為沒有具體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是營業人,准許該名學生領走大獎。

李坤城今(21)日在臉書發文表指出,接獲民眾陳情,表示中了統一發票特別獎一千萬,卻被國稅局認定可能有「營業人」的身分而無法領取。當事人是一名在學學生,偶爾會在課餘後在某些家教平台或臉書社團應徵「籃球家教」。去年10月底由某家教網所開的媒合手續費60發票,竟中了特別獎1千萬元。當事人興高采烈地帶著發票前往兌換獎金,豈料銀行事後告知當事人,國稅局認為發票有問題暫時無法兌獎。

李坤城表示,經向國稅局了解後,發現國稅局原本認爲當事人的家教行爲屬於「應登記而未登記之營業人」,並進而被認定發票不得兌獎。但李坤城認爲當事人是偶爾看到網路上有人提出需求才去應徵,且當事人依其專業籃球技能執行業務,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條二項但書規定「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應屬於不需要申請營業登記的範疇。 

經過多方釐清事證及確認本案當事人身分之後,國稅局認爲並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該當事人爲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最終當事人可以順利領取千萬大獎。

經過多方釐清事證及確認本案當事人身分之後,國稅局認爲,並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該當事人是營業人,最終當事人可以順利領取千萬大獎。(圖/資料照)

▲經過多方釐清事證及確認本案當事人身分之後,國稅局認爲,並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該當事人是營業人,最終當事人可以順利領取千萬大獎。(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