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永慶房屋提醒,下斡應注意合約條文等細節,房仲態度不對勁,應立刻警覺行動。(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灣地面師(不動產詐騙師)詐騙事件猖獗,受害情況千奇百怪,房仲也是經常出問題的角色之一,曾有房仲詐取買家斡旋金10萬,也有房仲自告奮勇當建商中人,一騙就是2千萬。永慶房屋提醒,「尋找房仲協助買賣房屋,一定要注意店家信用,如果有下斡旋之必要,除了現金交付時,合約一定要寫清楚外,亦可用支票替代,如果房仲態度不對勁,應提高警覺立刻行動,確保自己的買賣價金安全。」
二手房屋交易的「斡旋金」,是指買方展示購屋誠意,提供房仲向屋主議價的款項,議價如果成功就會轉為訂金,失敗則退回給買方,至於斡旋金的保管責任,大多有規矩的房仲店頭會規定必須鎖進公司保險箱,但部分規矩鬆散的店頭,則會任由房仲個人保管,增添交易風險。
▲房仲詐騙斡旋金事件,除了買家會受害,屋主、建商也曾出現被害的案例。
房仲收斡旋詐騙情事多 專家籲「感覺不對」要警覺
過去曾有案例,買方支付10萬斡旋後,一周未收到房仲回報進度,打聽後才知道房子早在半個月前售出,房仲謊言敗露才退回斡旋金,沒幾天後該房仲店就關門大吉;還曾有房仲自告奮勇要為建商整合,私刻印章假裝取得委賣,並藉口屋主急需錢用周轉,詐得2千萬,直到建商要求簽屬買賣合約,才知道被騙了。
陳賜傑表示,房仲收斡旋金是常態,但正常來說,都會積極議價,並希望盡快成交,一旦出現了「推拖拉」等異常態度,極有可能就是有問題,此時就要提高警覺,盡速聯繫房仲店家,或品牌總部,確認價金是否仍安全。
預防房仲詐騙斡旋金 專家籲四件事要注意
陳賜傑建議,如果要確保「斡旋金」安全,一共有四件事情要注意,一、選擇大品牌房仲,出事才有辦法找人討,二、索取收據並清楚註明付款人、支付價額、簽收人,三、房仲店頭簽約,並再三確認收據用章為房仲公司「大小章」,四、斡旋金通常不會高於10萬,亦可用支票替代並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正常來說,下斡並議價成功後,斡旋金會轉為訂金,簽約買賣契約時再補足剩餘頭款即可。如果不幸已經碰上斡旋金詐騙事件,他建議,可以先向房仲所屬房仲業者申訴,或是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私下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則再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