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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違反重訊規定 「這家」公司遭重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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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鼎炫-KY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之違約金。(示意圖/PIXABAY)

▲鼎炫-KY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之違約金。(示意圖/PIXABAY)

台灣證券交易所,針對鼎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鼎炫-KY,證券代號: 8499)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之違約金。

鼎炫-KY(8499)之子公司隆揚電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月23日資金貸與暨子公司台衡精密測控(昆山)股份有限公司114年2月19日董事會決議分派股利等案,經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3款及第14款情事,惟鼎炫公司延遲輸入重大訊息,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新臺幣5萬元之違約金。

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間接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此次鼎炫-KY遭罰事件,顯現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的重要性。證交所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上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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